親愛的露天會員:
有鑒於可以有效宣導【法令禁止限制規範】,並減少賣家的不便,我們針對露天政策規定中【法令禁止限制規範】之部分「禁止項目」作適度放寬,並即日立即生效。
?放寬的「法令禁止項目」如下:
【酒】
【彩券】
【爆竹煙火 】
【報稅憑證 】
【藥品、醫療器材、動物處方用藥、環境用藥 】
【菸品及相關廣告刊登】
【臺北市政府專用垃圾袋】
?修改前後差異說明:
◎修改前:首次違規,露天將會下架「所有」賣場商品以及帳號停權。
◎修改後:首次違規,露天將會下架「違規」賣場商品以及帳號停權。
★相同處:
1.違規商品仍然會被下架。
2.帳號仍會被停權。
3.復權仍須透過復權程序。
★差異處:
1.其他無違規之賣場將不會被下架。
2.會員帳號雖被停權,但已刊登之商品仍然會繼續拍賣,賣家只需完成復權程序,就可以能繼續刊登新商品。
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有任何問題請與客服聯絡!
露天團隊與您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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