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賣家違規計分為統計賣家違規行為之計算系統,會將賣家違規情形表現在此系統上。目的是為了透過賣家違規計分機制讓賣家隨時了解自己賣場違規的情形所在,在透明、公平之機制下引導賣家進行改善違規行為,提供買家良好的服務品質及購物體驗。
?
二、賣家違規計分計算標準(每週一系統將更新計分)
- 違反商品規範:
- 賣家於過去 7 天內有經露天市集認定上架商品違反商品規範(即露天市集網站政策和法令禁止限制規範)等行為發生,將進行計分 -1 分。若有重覆違規情形,將依據違規次數達 3 及 6 次,進行嚴重違規計分 -3 及 -6 分。包括:濫用關鍵字誤導、重複上架、刊登錯誤類別、累積不實銷售紀錄、刊登違法禁售商品等行為。(請詳見網站政策)。
- 賣家於過去7天內有經露天市集認定上架商品有商品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將進行計分 -1 分,重複違規達 3 次將進行計分 -3 分。
- 賣家於過去 7 天內有經露天市集認定虛假交易之行為,將進行計分 -3 分,重複違規達 3 次將進行計分 -6 分。
- 賣家於過去 7 天內有經露天市集認定商品假貨/仿品/盜用圖文之行為,將進行計分 -3 分,重複違規達 3 次將進行計分 -6 分,本項視違規情事最嚴重予以永久停權處置(認定的基準需委請商標權人或第三方機構鑑定)。
- 違反賣場客戶服務:
- 賣家於過去 7 天內如交易時出現因賣家方之錯誤導致商品、訂單資訊不符情形以致交易糾紛產生,將進行計分 -3 分(請詳見交易品質不良)
- 賣家於過去 7 天內違反出貨規範,使用非買家選擇物流方式出貨或逕自以其他平臺物流出貨,將進行計分 -6 分,重複違規達 3 次將進行計分 -12 分。(請詳見賣家出貨規範)
- 賣家於過去 7 天內在露露通、評價系統、問與答使用髒話、人身攻擊、低俗字眼或散播仇恨言論等不當回應顧客之行為,將進行計分 -1 分,重複違規達 3 次將進行計分 -2 分。
- 賣家於過去 7 天內在露露通、評價系統、商品頁面、問與答刊載、發佈或提供任何足以導引買方進行私下交易(導向他站)之資訊等,違反引導私下交易行為,將進行計分 -6 分,重複違規達 3 次將進行計分 -12 分。
- 違反賣場訂單表現:
- 賣家於過去 7 天內出貨及時率低於80%進行計分 -1 分,低於70%進行計分 -2 分低於50%進行計分 -3 分。
?
三、賣家違規計分之計算期間與限制
- 賣家違規計分以季為單位,所有計分於每季的第一個星期一歸零並重新計算。
- 以下各限制項目的限制期間均為 28 天,自達到該計分等級當天開始計算,並合併執行之前等級的所有限制項目(例如達到等級 3 時,應合併執行等級 1 和等級 2 的限制項目),系統將在 28 天後自動解除限制:
- 等級 1 每季累計達 -3 分,賣場無法享有 Pi 高回饋權利,賣場無法參與首頁曝光,賣場無法參與特殺補貼,賣場每日上架商品數量限制調降為 100。
- 等級 2 每季累計達 -6 分,賣場商品於搜尋結果降分,賣場無法使用全站折扣碼,賣場無法參與全站活動(運費券),賣家分級上架數量降為 1500,超額下架;限制期結束時,系統不會恢復已下架商品。
- 等級 3 每季累計達 -9 分,賣場無法新增商品及編輯商品。
- 等級 4 每季累計達 -12 分,賣場全站搜尋遮蔽,遮蔽賣場所有商品 。
- 等級 5 每季累計達 -15 分,帳號暫時停權
- 當季計分達 -15 計分時,後續只要每累積到 -3 計分將會再次進入等級 5 之限制
- 賣家違規計分累積計分達 ≥ -3 分(等級1)時,賣場每日上架數也將限制調降為 100,每日刊登達上限時將無法再上架新商品,系統會在 28 天後自動解除限制。
- 賣家違規計分累積計分達≥ -6 分(等級2)時,賣場上架數量將限制調降為1500,如架上商品超額時系統將進行下架。系統會在 28 天後自動解除限制。
四、賣家違規計分系統申訴規則:
- 所有計分皆由系統或人工判定,若您因為系統長時間或大量違規造成被計分之狀況,露天將視違規情況酌情處理,計分分數也會做相對應的調整。
- 請透過賣家違規計分系統填寫計分申訴表單,露天收到後將會在 3 ~ 5 個工作天內進行審核,並透過客服信件通知您申訴結果,若要查詢進度可至「客服案件系統查詢」。
- 違規申訴期限以違規後 14 天內可透過賣家違規計分系統進行申訴,申訴送出後將顯示為「已申訴」,申訴成功將顯示為「已註銷」,申訴時間過期顯示為「逾期無法申訴」,每筆違規紀錄僅能進行申訴一次,申訴結果將透過客服信件通知賣家。
?
五、賣場整頓期規範及申請方式:
此服務為提供因違規項目達等級限制的賣家於限制期間內不受功能限制影響,賣家需透過違規計分頁面確認後進行申請,詳細說明及申請方式請參考賣場整頓期規範。
?
六、賣家於賣家違規計分系統上線後使用露天市集平臺之服務時,視為同意賣家違規計分規則。露天得隨時透過公告通知賣家,修改本規則之內容,賣家於修訂版公布後繼續使用露天市集平臺之服務時,視為賣家同意該修改內容。
?
相關參考連結: